施工现场的用电系统,不论其供电方式如何,都属于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为了保证用电过程中,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并对系统本身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如接地、短路、过载、漏电等故障进行自我保护,在系统结构配置中必须设置一些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子系统,即接地保护系统、过载与短路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它们的组合就是用电系统的基本保护系统。
基本保护系统的设置不仅仅限于保护用电系统本身,而且更重要的是保护用电过程中人的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别是防止人体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一、TN-S系统
在TN系统中,如果中性线或零线分为二条线,其中一条零线用作工作零线,用N表示;另一条零线用作接地保护线,用PE表示,即将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这样的接零保护系统称为TN-S系统。
1、TN-S系统的确定
(1)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当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