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禁令标志之禁止标志(一)
★禁令标志之禁止标志(二)
(12)禁止人力车通行标志
表示禁止人力车通行。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13)禁止骑自行车上坡 (或下坡)标志
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或上坡)。凡已设置陡坡标志的机非混行公路上或认为骑自行车上、下坡有危险的地点应设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或上坡)标志。设在禁止自行车下坡 (或上坡)路段的坡顶或坡脚醒目位置。
(14)禁止行人通行标志
表示前方公路禁止行人通行。凡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应设禁止行人通行标志。设在通往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的所有入口处醒目位置,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
4、禁止某方向通行标志
表示禁止人力车通行。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
(13)禁止骑自行车上坡 (或下坡)标志
表示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或上坡)。凡已设置陡坡标志的机非混行公路上或认为骑自行车上、下坡有危险的地点应设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或上坡)标志。设在禁止自行车下坡 (或上坡)路段的坡顶或坡脚醒目位置。
(14)禁止行人通行标志
表示前方公路禁止行人通行。凡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应设禁止行人通行标志。设在通往高速公路、汽车专用公路的所有入口处醒目位置,设在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
4、禁止某方向通行标志
禁止某方向通行标志表示前方公路路口禁止某方向通行。凡由于交通管理、公路维护等需要禁止公路路口某方向通行时,应设禁止某方向通行标志。设在禁止某方向通行的公路路口醒目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禁止某方向通行标志包括: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右转弯、禁止直行、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可根据需要选取针对性图案。
(1)禁止向左 (或向右)转弯标志
(1)禁止向左 (或向右)转弯标志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 (或向右)转弯。设在禁止向左 (或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在道路交叉口的控制中,禁止转弯标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禁止直行标志
(2)禁止直行标志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3)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
(3)禁止向左、向右转弯标志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向左、向右转弯。设在禁止向左、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或附加图案。
(4)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
(4)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或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 (或直行和向右转弯)。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或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有时间、车种等特殊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进行说明或附加图案。
(5)禁止掉头标志
表示前方公路交叉口或路段禁止机动车掉头。凡在该交叉口或在该路段掉头,会严重影响其他交通运行或可能酿成潜在事故时,应设禁止掉头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掉头路段的起点和公路交叉路口醒目位置。
5、禁止超车标志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1)禁止超车标志
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公路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车。在视距不良路段以及对撞事故多发地段应禁止超车。禁止超车标志应设置在视距不良路段的起点或对撞事故多发段的起点处,视距不良路段可以通过计算横净距并且观察横净距内是否有障碍物的方法、图解法以及现场观测法等判定。
(2)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凡在双向两车道公路上,通视距离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超车视距,车辆跨越中心线超车属于正常行驶行为时,应结束禁止超车的限制,设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结束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
6、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表示在公路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在公路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右侧硬路肩宽度达不到设计标准,又没有按规定设置紧急停车带时,应设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二级及以下各级公路,通过村镇、集市、交通繁杂路段时,也应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志。该标志设在公路路边禁止车辆停放路段的起点,临时停车不受限制。公路边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5、禁止超车标志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1)禁止超车标志
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公路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车。在视距不良路段以及对撞事故多发地段应禁止超车。禁止超车标志应设置在视距不良路段的起点或对撞事故多发段的起点处,视距不良路段可以通过计算横净距并且观察横净距内是否有障碍物的方法、图解法以及现场观测法等判定。
(2)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凡在双向两车道公路上,通视距离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超车视距,车辆跨越中心线超车属于正常行驶行为时,应结束禁止超车的限制,设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结束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
6、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表示在公路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在公路路边临时或长时停放。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右侧硬路肩宽度达不到设计标准,又没有按规定设置紧急停车带时,应设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二级及以下各级公路,通过村镇、集市、交通繁杂路段时,也应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志。该标志设在公路路边禁止车辆停放路段的起点,临时停车不受限制。公路边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