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唐山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为300辆出租汽车举行“文明示范车”授牌仪式,6位出租车司机代表现场领取了“文明示范车”标牌。授牌车辆将参加11月初全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创建文明示范车,迎接国庆展风采”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行业服务窗口的形象,提高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出租汽车城市流动窗口的文明形象,唐山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据了解,11月初将召开2009年度出租汽车客运行业总结表彰大会,评选出5家文明服务示范出租公司和10辆文明服务示范车,10名优秀管理人员和100辆优质服务车。
文明服务示范车评选标准:
1、语言文明:出租司机在营运中不讲脏话、粗话和服务忌语;自觉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礼貌待客,热情周到,举止文明,服务优质。
2、仪表文明:出租司机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夏天不赤膊或穿拖鞋、非制式短裤;男性司机不留长须长发,女性司机不化浓妆。
3、车容文明:保持车容车貌良好,车身干净、清洁,车窗明亮,座套干净,车内整洁卫生,各种证件、标志及专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4、行车文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不强超强会;不酒后驾车;不急停猛拐;不随意调头;不闯信号,业务素质和经营行为符合《唐山市出租汽车服务规范》。
5、经营文明: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专用客票,按章收费。一视同仁不拒载、不宰客;乘客下车时,主动向乘客出具当次且完整的车票,提醒乘客带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现乘客遗失物品立即寻找失主或送交所在公司。
6、有典型事迹:在活动期间,出租司机有优秀表现,如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扶危救困等典型事迹,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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